涨跌:--元 最高:--元 最低:--元
成交量:--(手) 成交额:--(万元)
个股资料中心:最新股票行情、证券资讯、新股中签号、基金净值、港股行情、港股新闻
┌─────────┬────┬────┬────┬────┬────┐
|★最新主要指标★ |08-06-30|08-03-31|07-12-31|07-09-30|07-06-30|
|每股收益(元) |0.2000 |0.0800 |1.5600 |0.9700 |0.5600 |
|每股净资产(元) |5.2700 |5.1600 |5.0700 |4.4200 |4.0100 |
|净资产收益率(%) |3.76 |1.63 |30.83 |21.97 |14.02 |
|总股本(亿股) |1.3200 |1.3200 |1.3200 |1.3200 |1.3200 |
|实际流通A股(亿股) |0.5827 |0.5737 |0.5737 |0.5737 |0.5737 |
|限售流通A股(亿股) |0.1243 |0.7345 |0.7345 |0.7345 |0.7345 |
├─────────┴────┴────┴────┴────┴────┤
|08-06-30 每股资本公积: 1.090 主营收入(万元): 29068.41同比增 21.07% |
|08-06-30 每股未分利润: 2.801 净利润(万元): 2615.48同比减-64.81% |
|★最新公告:09-20日刊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后) |
|★最新报道:09-22日华邦制药(002004)拟授予1023万份期权。(详见后) |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特别提醒: |
|【分红】2008中期 中期利润不 |【业绩预告】预计2008年1-9月实现归属母 |
|分配(实施)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20万元,比去年同期|
|【分红】2007年度 年末利润不 |下降60%-80%(信息来源:2008-08-06 半年 |
|分配(实施) |报) |
| |★2008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 2008-10-29 |
└──────────────┴───────────────────┘
【1.最新公告】
2008-09-20刊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华邦制药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华邦制药第三届董监事会会议于2008年9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议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一.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共计240人。
二.华邦制药授予激励对象1023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华邦制药股票的权利。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华邦制药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023万股华邦制药股票。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1023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023万股;标的股票占当前华邦制药股本总额的比例为不超过7.75%。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用于公司因发展需要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五年时间。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股权激励计划采取一次授权的方式;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华邦制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后由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还需在激励对象被董事会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后,由董事会就该等激励对象确定授权日,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自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两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行权。可行权日为华邦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28元。
五.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
(一)获授条件
1、华邦制药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二)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根据《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2、华邦制药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以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固定基数,公司上年度至T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即T 年度比200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
5、本次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三)行权安排
1、自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两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行权。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分两期匀速行权:
第一个行权期时间为自本计划授权日(T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T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时间为自本计划授权日(T日)+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T日)+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当期满足行权条件的,可在该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分别行使其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二分之一。当激励对象第一期不满足行权条件而未行权时,在第二期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累计到第二期,增加第二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额度。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条件的,则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激励对象获授并且满足行权条件后的可行使的股票期权,可以在当期行使,也可在本计划有效期内任何年度行使。其在计划有效期内当期获得的可行使的股票期权和此前获得的可行使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合计为该激励对象的可行使股票期权。如遇计划数量调整的,同比例调整其可行使股票期权的数量。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在每一行权年度只能行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