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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09-09-30|09-06-30|09-03-31|08-12-31|08-09-30|
|每股收益(元) |0.3694 |0.2944 |0.2895 |0.4900 |0.4700 |
|每股净资产(元) |2.5180 |2.4300 |2.3700 |2.0800 |2.0570 |
|净资产收益率(%) |14.6700 |12.1000 |12.2100 |23.5900 |22.6600 |
|总股本(亿股) |30.6762 |30.6762 |30.6762 |30.6762 |30.6762 |
|实际流通A股(亿股) |0.8278 |0.8098 |0.8091 |0.7685 |0.7685 |
|限售流通A股(亿股) |29.8483 |29.8664 |29.8671 |29.9074 |29.9074 |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 |- |- |0.0003 |0.0003 |
|(亿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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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10-28公布2009年三季报(详见后) |
|★最新报道:08-28盐湖集团(000578)吸收合并盐湖钾肥获青海省政府批准(详 |
|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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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
|【分红】2009中期 中期利润不分配(实施) |
|【分红】2008年度 年末利润不分配(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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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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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30 每股资本公积: 0.696 主营收入(万元): 363341.00同比减-7.64% |
|09-09-30 每股未分利润: 0.648 净利润(万元): 113328.08同比减-2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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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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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年度 | 三季 | 中期 | 一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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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 0.3694| 0.2944| 0.2895|
|2008 | 0.4900| 0.4700| 0.2500| 0.0950|
|2007 | -0.8500| -0.2680| -0.1600| -0.0800|
|2006 | 0.0120| -0.2350| -0.1400| 0.0030|
|2005 | -0.4300| 0.0017| 0.0020| 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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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2009-10-28】公布2009年三季报
盐湖集团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3694元,稀释每股收益0.3694元,每股收益(扣除)0.3709元,每股净资产2.518元,净资产收益率14.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37834827.47元,营业收入3633410009.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33280754.2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724971967.86元。
合并重组方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于2009年7月25日披露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及注销盐湖集团所持盐湖钾肥股份报告书(草案)》。详细内容见2009年7月25日的巨潮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目前方案尚须上级国资管理部门批准。
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原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罚通知的公告
2009 年10 月26 日,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原因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一)2003 年、2004 年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1、2003 年8 月25 日,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网络")出具《最高额担保函》,为深圳市友缘控股有限公司(数码网络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深圳友缘)在农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额折合人民币2 亿元提供担保。数码网络、时任董事长钟小剑分别在该《最高额担保函》上盖章、签字。上述担保事项,数码网络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03 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2、2004 年8 月20 日,数码网络出具《最高额担保函》,为控股股东深圳友缘在农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 亿元提供担保。数码网络、时任董事长钟小剑分别在该《最高额担保函》上盖章、签字。上述担保事项,数码网络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04 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时任数码网络董事长钟小剑在相关《最高额担保函》和通过2003年、2004 年年报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是对该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2005 年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1、2005 年11 月8 日,数码网络出具《最高额担保函》,为控股股东深圳友缘在农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5 亿元提供担保。数码网络、时任董事长钟小剑在该《最高额担保函》上盖章、签字。同时,数码网络董事会同意以其持有的8,392.61 万股青海水泥股权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时任董事张德雷、柴平非、沈丹、闫自军、孙荣芳在通过担保的决议上签字。
2、2005 年8 月20 日,青海水泥董事会同意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700 万元提供担保。时任数码网络和青海水泥两家公司的董事钟小剑、张德雷、柴平非在通过担保的决议上签字。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数码网络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06年3 月21 日才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
2005 年3 月至11 月,信诚科技分别向农行深圳华侨支行、兴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深圳市商业银行贷款3,000 万元、1,800 万元和7,000 万元。上述三笔共计1.18 亿元的贷款由深圳友缘统一调配、使用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数码网络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2006 年3 月21 日,数码网络对深圳友缘占用上市公司1.18 亿元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对数码网络处以30 万元罚款;
二、对钟小剑给予警告并处以20 万元罚款;
三、对沈丹、张德雷、柴平非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 万元罚款;
四、对闫自军、孙荣芳分别给予警告。
鉴于钟小剑已在昆仑证券违法违规一案中被我会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本案不再对其实施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2006 年,数码网络启动了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2008 年1 月23 日,吸收合并完成后,原"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销,数码网络作为存续公司并更名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支付了30 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