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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09-03-31|08-12-31|08-09-30|08-06-30|08-03-31|
|每股收益(元)      |0.0026  |0.2500  |0.0627  |0.0370  |0.0100  |
|每股净资产(元)    |1.9400  |1.8774  |1.6871  |1.6620  |1.6374  |
|净资产收益率(%)  |0.13    |13.48   |3.72    |2.25    |0.80    |
|总股本(亿股)      |3.2400  |3.2400  |3.2400  |3.2400  |3.2400  |
|实际流通A股(亿股) |1.5947  |1.5947  |1.3860  |1.3860  |1.3858  |
|限售流通A股(亿股) |1.6453  |1.6453  |1.8540  |1.8540  |1.8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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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31 每股资本公积: 1.058 主营收入(万元):    980.63同比减-57.45% |
|09-03-31 每股未分利润:-0.175   净利润(万元):     83.88同比减-80.19% |
|★最新公告:06-17日刊登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澄清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06-17日宜华地产(000150)回应提前确认销售收入质疑。(详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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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特别提醒:                          |
|【分红】2008年度 年末利润不 |【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09年中报实现净利|
|分配(实施)                  |润约为3000万元。                      |
|【分红】2008中期 中期利润不 |(信息来源:2009-06-17 临时公告)       |
|分配(实施)                  |★2009中报预约披露时间:  2009-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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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公告】
2009-06-17刊登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澄清公告
    宜华地产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澄清公告
    一、传闻报道
    近期网络媒体有对公司2008年收入确认以及2007年公司收购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情况提出质疑的报道。报道主要质疑公司提前确认销售收入、虚增2008年业绩,以达到控股股东逃避向二级市场的公众股股东追送股改对价的目的。
    二、澄清说明
    针对传闻报道,我司澄清如下:
    1、关于公司执行的收入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规定了相关原则: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
    (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4) 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5) 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并结合房地产行业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所规定的房地产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为:A、商品房已完工,达到可移交状态,符合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条件并履行了交付手续;B、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订;C、商品房买方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购房款,并估计可按上述合同的规定收取余下楼款;D、房屋的建筑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确认收入政策是公司历各会计年度一贯执行的。公司对其他项目也执行与"宜嘉名都"同样的收入确认条件。
    2、公司2008年度确认收入依据充足
    2008年6月5日,"宜嘉名都"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08年12月26日,"宜嘉名都"各栋商品房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同时"宜嘉名都"项目取得汕头市公安消防局(2008年12月15日取得)、汕头市澄海区供电局(2008年12月16日取得)、汕头市澄海区燃气建设有限公司(2008年12月20日取得)、汕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2008年12月20日取得)、汕头市澄海区第一房地产管理所(2008年12月24日取得)、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局(2008年12月25日取得)、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2008年12月25日取得)、汕头市澄海区气象局(2008年12月26日取得)等部门的相关验收证明文件。该项目已经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并交付,公司已经和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交易鉴证,售房款已收取或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根据公司制定并执行的会计制度,达到了确认和结转的条件。综上,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虚增2008年业绩的情况。此外,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8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公允反映了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下一步公司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备案、开发小区的总确权,办理房地产权证并交予购房人,下一步须办理的手续不影响公司2008年对该楼盘收入的确认。
    3、2007年公司收购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并成本的分配合理
    2007年9月14日,公司完成收购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6%的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2007年9月30日为企业合并的购买日。由于资产交接日距本次收购评估基准日2006年11月30日已相距10个月,广东宜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较2006年11月30日的状况已发生较大变化,为此,公司委托具备证券期货评估业务资格的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宜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评估增值488,016,932.79元,其中:拟开发的外砂土地评估增值484,208,405.43元,并以净资产的评估值622,996,070.28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123,181,088.55元后的净资产金额499,814,981.73元,按公司拥有96%的股权计479,822,382.46元确认为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并按规定,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广东宜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因此,2007年公司收购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并成本的分配合理。
    4、2007年公司合并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货评估增值合理
    2008年3月5日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200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为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总体资产评估报告,其中,开发产品增值1,859,134.36元,存货中完工和正在开发的商住楼增值6,719,013.56元,存货中未开发土地增值484,208,405.43元。在评估报告中,对于开发产品采用成本法以其评估基准日正常合理的销售价格扣除销售税费和适当的税后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开发成本中正在开发的商住楼开发项目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对于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在土地使用权完全价值的基础上扣除适当的税费后确定评估值。公司存货中的土地增值幅度较大,在完工及在建楼盘增值少,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说明》。
    5、2009年中报业绩预测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测,预计公司2009年中报实现净利润约为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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